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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范围扩大至全省
来源: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业务一部 发布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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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大连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引导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成立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成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

 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批复通知,自2023年8月30日起,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范围扩大至全省。目前,面向全省承接交易项目的全省性交易机构增至2家。

 一是构建四位一体的流转交易平台。高位推动,抓好顶层设计。依据《关于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构建“四级联网、三级市场、两级经办、统一交易”四位一体框架设计,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上下贯通,抓好体系建设。按照“监管+交易”模式,全市9个涉农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相继成立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分中心,114个乡镇(涉农街道)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站,基本形成健全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落细落小,抓好宣传培训。各级工作机构将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开展基层干部和乡镇(涉农街道)、村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覆盖1025个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政府鼓励引导、市县二级交易、镇村宣传推广、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是打造规范便民的交易机制。建章立制,抓好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大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服务体系标准化、交易程序制度化、资金管理规范化。缩短链条,抓好规范运营。在管理方式上初步实现“七个统一”,即按照“统一机构性质、统一市场名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交易办法、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一站式服务,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推动交易入场,抓好监督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集体资产出让、出租、发包等资产流转交易行为要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进行,未经平台交易,不得入账核算,并通过村集体经济审计抽查等方式予以监督落实。

 三是引入丰富多样的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抓好业务拓展。在国家规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类的基础上,结合市情农情,依托独特资源禀赋,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土地经营权、生产设施设备、海域使用权、滩涂养殖水面、征而未用土地等10余种交易业务。完善功能,抓好配套服务。与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涉农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提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设施农业物权等不良资产处置等多样化服务,满足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需求。